站在历史的十字路口 中共二十大如何与世界对话?******
(中共二十大·观察)站在历史的十字路口 中共二十大如何与世界对话?
中新社北京10月20日电 题:站在历史的十字路口 中共二十大如何与世界对话?
中新社记者 邓敏
中共二十大正在北京举行。世界各个国家和政党如此瞩目是次大会,不仅想看懂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施工图,也在观察中国如何定位自身与世界的关系,能否继续以负责任大国角色为动荡中的世界注入稳定和确定的正能量。
10月16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 中新社记者 毛建军 摄在二十大报告中,外界关切的重要议题得到了清晰明确的回应:中共如何看待世界大势与中国发展,中国希望推动建设什么样的世界,构建什么样的新型国际关系,新时代中国将实行什么样的外交政策……
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人类社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世界又一次站在历史的十字路口,这个路口指的就是和平与发展。”外交学院副院长高飞称。
中共老一辈政治家曾作出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两大主题的历史性判断,中国也始终坚持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外交政策。当此之时,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一方面,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历史潮流不可阻挡;另一方面,恃强凌弱、巧取豪夺、零和博弈等霸权霸道霸凌行径危害深重。世界各国人民皆面临何去何从的抉择。
正是在这个关键的历史十字路口,中共二十大旗帜鲜明地亮出了中国的抉择: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是新时代中国外交的总目标,也是为人类前途命运的世界之问、时代之问、历史之问提供的中国智慧与答题方案。
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说,我们践行多边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建立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共二十大报告指,中国提出了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愿同国际社会一道努力落实。显然,这是在进一步丰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也是在向全世界重申,中国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倡导者,更是践行者。
过去十年,得益于共商共建共享的“一带一路”倡议,东非有了高速公路,马尔代夫有了跨海大桥,老挝由“陆锁国”变为“陆联国”,中欧班列也成为保障全球物流稳定畅通的重要生命线。“从‘一带一路’倡议到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的提出和实践,近十年来中国在国际舞台上一直在展现着负责任大国的形象。”印度尼西亚学者维罗妮卡如是说。
正因如此,人们也有理由相信,以中共二十大为新的起点,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奉行互利共赢开放战略的中国,将会打造更多的国际公共产品和国际合作平台,更好惠及各国人民。
资料图:陕西西安,中欧班列(西安—汉堡)整装待发。(无人机照片) 中新社发 黄鑫 摄值得注意的是,在论述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时,二十大报告亦指中国式现代化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这表明,中共既强调现代化的中国特色,也“胸怀天下”,并致力于为实现现代化营造稳定的外部环境。其具体表现就是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在“新征程”上以此作为中国外交布局的核心要素:
——促进大国协调和良性互动,推动构建和平共处、总体稳定、均衡发展的大国关系格局。
——坚持亲诚惠容和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周边外交方针,深化同周边国家友好互信和利益融合。
——秉持真实亲诚理念和正确义利观加强同发展中国家团结合作,维护发展中国家共同利益。
然而,全球和平赤字、发展赤字、安全赤字、治理赤字加重,也是不争的事实。尤其是某些国家正“筑墙设垒”,试图“脱钩断链”,单边制裁、极限施压,无所不用其极。对此,中共二十大强调,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中国永远不称霸、永远不搞扩张”。这正是在努力增信释疑,避免“修昔底德陷阱”,化解“金德尔伯格陷阱”,以制度改革和创新破解“集体行动难题”,共担全球治理责任,共建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
外界注意到,在论述中国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时,二十大报告提出,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反对冷战思维,反对干涉别国内政,反对搞双重标准。“这一系列反对恰恰体现出中国敢于斗争的精神。”高飞说,“中国反对的这些行为都和人类进步发展方向相悖,是导致世界出现诸多问题、不能有效合作的重要原因。作为一个负责任、讲原则、守底线的国家,中国不愿意也不能够看着世界滑向霸权主义、强权政治,走到新冷战的地步。”
复旦大学中国研究院特邀副研究员刘典称,当前,国际社会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和平稳定。“在此时点,中共二十大提出的一系列政策,既为中国更好应对当下世界局势,亦令中国成为全球政治经济体系的重要‘稳定器’。”
中共二十大明确传递出对世界光明前途的信心,同时对“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亦有清醒认知。路虽远,行则将至。中共将如何以中国式现代化实现民族复兴,兑现以中国新发展为世界提供新机遇的承诺,值得期待。(完)
蹭热点事件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厘清网络发言法律边界****** 蹭热点事件时有发生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 厘清网络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前不久,一则“囤‘蒙脱石散’应对XBB毒株出现的胃肠道症状”的消息登上热搜,起因是当事人发布了一条提醒亲朋好友的朋友圈,被人截图后广泛传播,最终使得药品“蒙脱石散”一夜脱销。 尽管当事人在朋友圈中澄清文字内容均为个人理解和猜测,但朋友圈的截图在一次次的传播中已然变了味,不少人将截图断章取义,在网络中广泛传播。 事发后,当事人表示自己已经到当地派出所做笔录,并接受了民警的批评教育。 类似的情况绝非个例,许多信息的源头就来自于社交群聊天、朋友圈截图,因此引发的虚假不实消息、蹭热点事件、随意杜撰事件时有发生,使得广大网民难以分辨真假,一些消息甚至造成了不良影响。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自觉抵制不当言论 在社交平台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在何处呢? 2017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网络安全法明确了所要规范的网络言论类型: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姚金菊认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法律尊重和保护公民个人言论自由,但所有网民都应当遵纪守法,坚守网上言论自由底线。对于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实、不当言论,蓄意歪曲事实、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处理,造成恶劣影响、情节严重的,警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每个公民都要对自己的网络言行负责,希望每个公民、网民,自觉抵制不当言论、恶意攻击等不良信息,不轻信、不转发,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和谐网络环境。”姚金菊呼吁。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认为,社交媒体不是法外之地,发表言论亦有法律边界。网络言论不当可能触犯的法律包括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安全法等。 周旭亮提醒说,一定要注意网络言论要以事实为基础,不能以侮辱、诽谤言论贬损他人人格,不触及他人隐私,不公开发布他人未经许可的个人信息及肖像,更不能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具体行为的认定在实践中需要借助司法人员的中立判断,通过充分利益衡量,依法对网络言论的法律界限予以划分。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认为,当前社交媒体中的言论属于一般性言论,内容应遵循《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的九不准规定。 理性把握言论边界 不蹭网络热点滋事 当网民对热点事件随意评论、发表观点时,存在何种法律风险呢? 周旭亮说,如果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的言论不实,含有虚假信息,散布谣言,很可能会侵犯他人的名誉权或者法人的商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需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的言论存在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情形,情节严重的涉嫌诽谤罪,很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的言论涉嫌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严重的涉嫌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或诽谤罪等;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网民若利用热点事件发表言论,一定要谨慎理性,立足事实,客观中立,严守法律边界。”周旭亮说。 姚金菊认为,面对热点事件,网民应当理性把握言论边界,不蹭网络热点滋事,不将网络当作情绪发泄之地,否则触犯法律,必将受到依法惩处,承担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姚金菊说,若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言论的同时,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荣誉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责任,如对被侵权人构成精神损害的,还需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公民随意发表言论,出现涉及散布谣言、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情形,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处一定时限的拘留或者罚款;情节较重的,可以两者并处。”姚金菊说,网民的言论影响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言论自由亦有限度 网络空间仍待净化 人们是否可以在朋友圈中畅所欲言? 刘德良告诉记者,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批评监督等正当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也应当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 周旭亮表示,朋友圈不得发布国家秘密或其他单位组织未允许公开的信息、他人隐私等内容;不得发布涉黄赌毒以及暴恐内容等违法信息;不得发布谣言、诽谤、侮辱他人等违法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展示、传播各类违禁品售卖信息,不得违规发布广告信息等,否则将面临行政或刑事处罚。 姚金菊认为,网民发布朋友圈也是公民言论的一种表现形式,即便在虚拟世界里,也应受到法律规制,不得侵犯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与其他言论方式相比,越来越多的人更愿意通过发布朋友圈的方式表达思想和意愿,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在得到充分延伸的同时,朋友圈的公开性也为言论侵权与犯罪行为提供了潜在的庇护。 “从个人利益的角度看,网民发布的朋友圈不应侵犯他人隐私权;从公共利益的角度看,朋友圈发布要以不伤害公共利益为前提;从信息内容角度来看,朋友圈不得发布虚假、诋毁、侮辱性内容,也不得编造、散布不实信息。”姚金菊说。 在生活中,人们的一些无心之言,往往被别有用心之人稍加改动,截取其中的只言片语,便将白的说成黑的,假的说成真的,不但迷惑了大众,也让原作者饱受辟谣之苦。 对此,刘德良认为,当前社会公众对信息来源的判断能力仍需加强,网络时代,公众面对信息来源很多时候会站在主观角度考虑,公众应做到多渠道求证,多方位鉴别。有关部门也应当着力打击二次传播的造谣者,而不是将矛头指向原作者。 如何在保障人们言论自由的情况下净化网络空间,成为当下紧要任务之一。 周旭亮认为,可以通过立法和普法厘清在信息网络上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让人们清楚哪些言论可以发表,哪些言论触犯了法律,从而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充分行使宪法赋予的表达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言论自由,提供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社交平台方面,相关部门可以切实履行行政职责,积极引导平台履行自身责任和义务,利用技术对言论自由进行管理和监督,加强互联网评论服务管理,对污言秽语、谣言及时清理和处置,健全服务管理制度;网民方面,树立法律意识,遵纪守法,倡导社会公德,保持自律和理性,文明发表言论,不利用社交平台披露他人隐私、诋毁侮辱他人,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传播淫秽色情、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违法有害信息,提高辨别能力。 姚金菊说,网络空间中言论自由边界的划定要借助法律力量加以明确,公民个人、平台、政府、行业、法院等各种主体要扮演好各自的角色,共同致力于网络空间的净化。 姚金菊建议,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仍需进一步深化,互联网平台和行业应该加强自我规制和行业自律,有关部门还应尽快建立和完善基于新媒体的网络法律体系。同时,针对新媒体场域中网络言论的规制问题,有必要为公民设定相应的权利损害的救济措施,确立权利的救济制度。 漫画/高岳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