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谋划超7600亿元电源电网项目 加快构建更加安全可靠电力系统******
中新网成都1月11日电 (王利文)四川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11日在成都开幕,四川省人民政府省长黄强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称,四川谋划了超过7600亿元的电源电网项目,加快构建四川更加安全可靠的电力系统。
2022年,四川遭遇了有记录以来最高气温、最少来水、最大用电负荷的极端情况。鉴于此,四川首次启动能源保供一级应急响应,保住大电网安全和基本民生用电。针对暴露出的短板,四川重新编制电源电网规划,谋划了超过7600亿元的电源电网项目,加快构建四川更加安全可靠的电力系统,确保未来几十年四川不再有这样的缺电之痛。四川提早实施川渝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开工建设世界最大的雅砻江两河口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世界最大的水光互补项目柯拉光伏电站,抓紧推进全国最大的攀枝花“水资源配置+抽水蓄能+新能源开发”三结合等项目。
报告还指出,过去五年,四川依托“水、风、光、气”优势,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成效巨大,清洁能源装机占比提高到85%以上,水电装机规模近1亿千瓦,全国每100度水电就有28度出自四川。金沙江下游梯级开发规划的乌东德、白鹤滩、溪洛渡和向家坝4座大型水电站全部建成,总装机容量达到4646万千瓦,是三峡电站的两倍。特别是去年白鹤滩水电站全面投产,标志着在长江上游建成了世界最大清洁能源走廊。加快建设国家天然气(页岩气)千亿立方米级产能基地,天然气(页岩气)年产量居全国第1位,"川气东输"年均输出140多亿立方米。加快建设“三州一市”光伏发电基地,凉山“大风车”一年转出117亿度绿电。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四川成为人均碳排放量最少省份之一。
报告强调,未来四川将提速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加快《四川省电源电网发展规划(2022—2025年)》落地,用好电力建设利益补偿和激励政策,大力推进水风光重大能源项目建设,比例化统筹配置新型储能,力争今年电力装机规模达到1.3亿千瓦。(完)
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