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草局警示约谈8个破坏森林资源问题严重地区******
1月10日,国家林草局对森林督查挂牌督办的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等8个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督促其加快整改落实,切实扛起森林资源保护责任,守护好绿水青山。
近年来,国家林草局采用卫星遥感监测与现地核实相结合、省级自查与国家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开展覆盖全国的森林督查,有力震慑了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全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良好秩序,森林督查取得良好成效。但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重庆市石柱县、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8个地区仍存在较为严重的违法破坏森林资源问题。
约谈强调,地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即各级林长是森林督查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坚持“林长挂帅”,明确任务分工,强化组织保障,聚焦责任抓整改;要坚持“严字当头”,列明问题台账,逐一对账销号,聚焦问题抓整改;要坚持“同向发力”,加强督促指导,全面应用督查系统,聚焦实效抓整改;要健全长效机制,查补制度漏洞,严密制度建设,聚焦根源抓整改。要以猛药去疴、刮骨疗毒的决心和勇气抓好整改,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对于约谈后整改不力、敷衍整改、拒不整改的,将适时以督办函、提示函的方式推送省级总林长;对逾期未能完成整改的,将启用自然资源行政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机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8个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在约谈中表示,将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深化思想认识,深刻反省、深入分析问题发生的深层次成因,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针对破坏森林资源的问题,将严格按照案件查处、林地回收、责任追究“三个到位”的要求,充分发挥林长制的统领作用,严肃查处,依法整改,依纪问责。同时举一反三,不断完善森林资源监管长效机制,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为建设美丽中国保驾护航。(总台央视记者 施韶宇)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一审被判死缓****** 中新社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公开资料显示,刘彦平生于1955年8月,河北丰南人,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2年9月,官方通报刘彦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涉及政治、组织、廉洁等多个方面问题,并涉及“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等。 如今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法院称,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知,2022年11月17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刘彦平受贿一案。根据官方当日通报的庭审过程,刘彦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