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长沙铺排重大项目1766个 累计完成投资5116亿元******
长沙坚持项目为王、项目为大、项目为先,2022年共铺排重大项目1766个,累计完成投资5116亿元——
稳住项目建设“主战场”
华声在线全媒体记者 周韬 金慧
通讯员 徐艳艳
1月8日,长沙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兵分两路,马不停蹄,一天时间现场观摩14个长沙市重大项目,总结盘点2022年项目建设成果,为今年项目建设和发展积蓄动能。
2022年,长沙坚持项目为王、项目为大、项目为先,全年储备项目639个,预估总投资7800亿元;共铺排重大项目1766个,累计完成投资5116亿元;新引进“三类500强”项目80个,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85%,实现了全年储备、铺排、新引进项目“三量齐增”,稳住了项目建设的“主战场”,挺起了高质量发展的“硬脊梁”。
以久久为功之“劲”,构筑产业高地
2022年是项目建设加压奋进的一年,也是精彩纷呈的一年。
灰白色的外墙、干净整洁的环境,走进星邦智能国际智造城,偌大的生产车间鲜见操作人员,映入眼帘的全是智能化生产线。
“当年开工、当年建设、当年投产,创造了项目建设的速度奇迹!”星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介绍,目前项目一期已建成达产,预计年新增产值100亿元,实现税收超5亿元。
“长沙速度”绝非个例:天创精工超精密加工制造基地项目从签约到开工1个月内完成,10个月实现竣工投产;楚天思优特从选址、设计、施工到最终交付,一座无尘洁净工厂拔地而起,只用了短短45天;岳麓山实验室集聚区项目实现主体封顶,工期提前半年……
追求高效,更要讲究高质。2022年长沙项目建设成绩可圈可点:博世汽车、三一集团18号工厂被认证为“世界灯塔工厂”;星邦智能国际智造城项目入选“全球工程机械50强”,长沙成为全球第二个拥有5家以上世界工程机械50强企业的城市;博大科工汽车轻量化精密零部件生产研发基地项目,成功突破卡脖子技术,引领行业前沿;申亿精密高端装备零部件智能制造工厂项目,成为国内首个集高端精密零部件技术攻关、设计生产和标准检验于一体的智慧化样板工厂……一个个重大项目成为长沙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长沙项目建设高效、高质推进,离不开全市上下抓项目的高度共识。各级领导干部靠前指挥、加强统筹、主动协调,各级部门强化政策指导、要素供给、服务保障。持续实施“一周一通报、一月一调度、一季一讲评、半年一考核、一年一观摩”,进行“新开工、未开工、新竣工、未复工、已复工问题清单”台账管理,建立重大项目建设投融资、征拆腾地、审批服务、招商落地等4个要素保障组,及时调度跟进项目建设情况,先后组织4轮集中开竣工活动、3次项目拉链活动,营造抓项目的浓厚氛围、形成促产业的强大合力。
项目兴则产业兴,产业兴则经济兴。2022年全市实施重大产业项目955个,累计完成投资3905亿元,涌现出一大批成长性好、层次水平高、创收能力强的好项目。
以水到渠成之“举”,拓展投资洼地
在长沙大华科技有限公司的智能生产车间,一台台网络摄像机完成自动装配、测试、包装,日产量可达2万台。该项目负责人说:“项目建设进度非常快速高效,2个月落地,3个月建成投产,我们投资湖南有信心!”
一年前还是一片黄土,如今已是一排排厂房。德赛电池储能电芯项目2022年1月签约落户望城,当年签约、当年开工、当年完工。这并不是德赛集团第一次“牵手”望城。2019年,该公司首个智造产业园项目落户望城,成为成功投资的典范。
“时隔3年我们再次合作,当地政府为企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其表示,公司计划将望城打造为全球最重要的生产基地之一。
这是企业持续投资的坚定信心,也是长沙招商的经典案例。
招商引资是项目建设的活力之源。2022年,长沙持续发起招商“四季攻势”,全年新引进重大项目200个,总投资2380亿元,项目个数和总投资都超过上年水平,其中,第三代半导体开福金霞产业园、万象生态教育智慧城、比亚迪新能源乘用车及零部件生产基地、楚天生物医药与生命科学产业链建设项目等投资超百亿的项目共6个,成为长沙经济发展与稳投资的“压舱石”。
长沙新引进“三类500强”企业项目80个,增长20.9%,总投资达860亿元。目前在长投资的世界500强企业已达180家,为全市产业加快发展蓄势赋能。
以营商环境之“优”,夯实发展福地
从第一次接触到项目签约,仅2个月;从厂房的第一根桩打下去到第一台设备入场,仅9个月……桑特液压集成阀块智造项目负责人张法林,十分认可长沙的营商环境。
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2022年6月,长沙发布建设国际国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提出要以营商环境之“优”,带动投资项目的“增”。
聚焦项目难题,长沙全力精准帮扶,推动项目极简审批。如湘江新区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望城经开区推行“建设承诺制”“拿地即开工”,长沙县要求项目审批实现在省级规定基础上平均提速50%……
长沙市领导及联点负责人一次次深入项目一线,现场调度帮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的难点和堵点。千名干部联千企,帮助企业解决各类问题1.2万余个,如宁乡经开区设立8个项目小分队解决项目建设难题,宁乡高新区实行“每周一早餐会”调度机制,解决项目困难……
大项目推动大发展。2022年,长沙项目数量持续攀升,预期效益可观。中伟新能源全面建成达产后产值将达500亿元,年税收超10亿元;九典制造高端制剂研发产业园项目全面投产后,年产值将达60亿元,亩产税收最高可达770万元;大陆集团中央电子工厂项目达产后预计年营业收入可达30亿元,创造就业岗位1000个;九芝堂国药健康产业园项目达产后预计年产值10亿元、年税收2亿元……
自2019年提出“产业项目建设年”以来,长沙每年新春“第一会”都以项目建设“起手”、年底以项目观摩“收官”,为项目建设的熊熊之火添柴加薪,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添砖加瓦。
重视数据产权制度设计 加快建设数字中国******
作者:唐树源(上海杉达学院法学系教师、数字商务研究中心副主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数字中国的建设具有基础性价值。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数据产权、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及数据要素治理制度作出部署。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整个数字经济的发展都有着关键性价值,厘清数据产权制度是构建数据基础制度的基础性工作。
数据产权制度的关键性问题
要素市场运行的前提是产权配置清晰,产权不清的数据资源必然会限制数据市场的流通和交易。有关数据产权问题,早在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要制定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相关制度,完善数据产权保护制度”。有关数据产权的讨论,需要关注如下几点关键性问题:
第一,有关数据产权的立法规定散见于各地政策性文件中,国家层面尚无统一的立法规定。特别是在2021年之后,各地有关数据要素的政策性文件出台较多,而数据产权的内容主要分散在各类文件中,各地的规定也有所不同。主要存在各地政府“自我赋权”“模糊处理”“规定不全面”等问题,这也就促使此次《意见》的出台,明确了数据产权制度的重要性,对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有着定分止争的作用。接下来从国家层面制定数据产权相关的统一性规定已经非常必要,尤其是在《意见》的指引下细化数据确权的制度性内容是当务之急。
第二,数据确权不应只有所有权的确立,而应当构建符合数据独特属性的权属体系。当前国内外研究数据产权主要局限在所有权的问题上,这将不利于数据要素的市场运营和交易。数据具有有限排他、可分割、动态调整和技术依赖的独特属性,不能等同于石油等自然资源的确权思路,更不应当停留在所有权的层面。因而此次《意见》提出的数据确权治理路径是“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充分考虑到了数据的独特价值,更好地平衡了数据权属与市场应用发展。
第三,构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机制。《意见》提出要“探索建立数据产权制度”,其中包括“建立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的分类分级确权授权制度”,说明数据产权不能“一刀切”。从分类上看,数据可以分为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每一类数据相关联的主体和内容都是不同的。如公共数据的主体涉及面更广,不同阶段会有不同的参与主体,权属的确立就更难,但公共数据的开放又更为重要,所以平衡两者之间关系的难题就摆在了决策者面前。同时,各类数据的授权机制同样重要并有所不同,这无疑增加了数据产权制度的复杂性。平衡好数据各类权利保护并兼顾效率最大的结果是数据产权运营的重要追求。
构建“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
《意见》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这是接下来数据产权确立的核心内容。对于此项较新的治理机制,需要注意理解如下问题:
一方面,“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基于数据所有权特殊性的分离权利。所有权、持有权、经营权、使用权、占有权等都是产权体系中重要的构成,持有权不同于使用权和经营权,更加突出对数据资源的掌控,是脱离于所有权的分离权利。之所以设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本质上也是因为数据资源所有权的不确定性。
另一方面,数据“三权”的分工和定位是不同的。 “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对于数据资源的掌控权利,如个人对个人所有的数据持有权,公司对公司所有数据的持有权,公共管理部门对公共管理服务中产生数据的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是对于数据的加工处理活动的使用权利,持有并不代表着有权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在数据授权加工中尤为明显,因而使用权所涉及到的主体就更为多元。“数据产品经营权”是对于数据产品的经营性权利,数据从一开始的资源形态,经过加工处理,最后形成为数据产品,可以经营并产生收益。随着数据交易市场的快速发展,未来各类数据产品会更加多样和丰富,这也容易引发市场竞争的垄断和不公平性,因而更加公平、开放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建立数据产权制度需要同步解决的问题
当数据不确权,就会限制数据的流通交易,而当数据产权机制确立后,随着数据广泛流通使用,势必会遇到其他方面的各类问题,如各方权益保护、安全、合规等方面的难点问题,需要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关注:
第一,健全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度。数据相关的权益保护主要包括数据财产权益和人格权益的保护。针对不同类型的数据保护内容是不一样的,如个人数据重点在于隐私保护与个人信息保护,企业数据的重点在于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数据较为复杂,可能同时包含个人数据和企业数据的内容。随着数据交易运营的快速发展,多方主体参与会使得各方权益保护更为重要。同时,数据也会经历动态发展的过程,针对不同时期的数据权益保护也不尽相同,实践中需要更加细化不同流程和阶段,并进行分类分级保护。
第二,重视数据全流程合规能够更好保护数据产权。数据产权制度的确立本质上就是从根源上划清各方主体的数据权益,确保数据运行的合规。此次《意见》指出要“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完善数据全流程合规与监管规则体系”“ 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当前,数据合规已经逐步被重视并引入企业实践中,此后的数据合规需要结合“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全面梳理并总结,明确各方权利和责任。以数据合规为契机,全面开展数据产权保护工作是较好的切入点,有助于建立起公平、经济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环境。
第三,安全是数据全流程的底线原则,数据产权制度也需要动态调整,适应数据市场的发展。此次《意见》指出要“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把安全贯穿数据供给、流通、使用全过程,划定监管底线和红线。”数据产权制度本质上是根据数据独特产权属性而创立的,当数据要素市场需要更合适的产权制度的时候,当前的数据产权制度进行不断调整也是必然的。这当中首要保障的就是安全底线,安全体现在数据权属、内容、技术、载体等层面,也贯穿于数据交易、授权、加工、开放、共享等全过程。有了安全的保障,使得数据产权制度更加坚固,数据要素的市场活力方能够充分释放。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