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9日,江西省,南昌火车站西广场志愿者为来往旅客送上“福”字。(鲍赣生摄/光明图片)
2023年1月7日,在浙江省湖州市德清高铁站,康乾街道青年志愿者帮助旅客搬运行李。(谢尚国摄/光明图片)
2023年1月7日,河南省,郑州东站候车大厅内,客运值班员正在为重点旅客指引候车位置。(王玮摄/光明图片)
2023年1月7日,四川内江,成渝城际铁路内江北站,志愿者为旅客送上具有浓郁年味特色的“福”礼。(李建明摄/光明图片)
2023年1月7日,在江苏省镇江火车站,南京铁路公安处镇江站派出所民警在向旅客宣讲旅途安全知识。(石玉成摄/光明图片)
2023年1月7日,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万盛汽车站候车大厅,志愿者在指引乘客前往对应的检票口。(王泸州摄/光明图片)
2023年1月7日,安徽芜湖,交警对春运首发车进行装扮,祝福春运,守护平安路。(陈效宝摄/光明图片)
2023年1月8日,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消防救援大队的消防员在车站候车室向回乡旅客发放冬季防火宣传单时的情景。(周家山摄/光明图片)
2023年1月7日,陕西省,西安火车站工作人员引导旅客便捷乘车。(刘翔摄/光明图片)
“乙类乙管”实施后,哪些情形需要佩戴口罩?中疾控回应******
中新网北京1月11日电 (马帅莎)在11日召开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中国疾控中心传防处研究员常昭瑞表示,当前国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仍需继续强调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
有记者提问,我们关注到,在一些气温回升较为温暖的地区,有部分人群在公众场合出现了不戴口罩的情况,请问实施“乙类乙管”之后是否有必要继续戴口罩,对公众场所的防控还有哪些要求?
对此,常昭瑞表示,当前国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仍需继续强调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在以下情形应该佩戴口罩:
一是进入医院、商场、超市、室内会场、机场车站等环境密闭、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飞机、火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时应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
二是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
三是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时。
四是近距离接触或者护理新冠感染者以及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人员时。
五是医务工作者、交通运输、商场、超市、餐饮旅游、快递、保洁等从事公共服务以及密闭场所的工作人员。
“此外,在公共场所还需要继续保持社交距离、咳嗽礼仪以及环境通风消毒、清洁等防护措施。阻断新冠病毒传播,每人都有一份责任,重在细节,贵在坚持。”常昭瑞说。(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