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执行理事长:今年东盟经济呈复苏态势******
中新社北京12月6日电 题:访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执行理事长:今年东盟经济呈复苏态势
作者 刘文文
近三年来,比邻而居的中国与东盟互为最大贸易伙伴和重要的投资合作伙伴。2022年终将至,东盟今年经济形势如何?中国与东盟贸易情况如何?中新社近日就此采访了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执行理事长、RCEP产业合作委员会主席、中国首席东盟商务专家许宁宁。
谈及今年东盟地区经济总体形势,他表示,东盟地区经济增长率2020年是-3.2%,2021年为3.0%,预计今明两年将达4.9%和5.2%。预计今年东盟十国中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经济增速位于前列。
先说越南,许宁宁提到,越南政府预测今年越南经济将增长8%。第三季度,越南GDP增速超出预期,同比增长13.67%,使前9月GDP增速达到8.83%。
前11月,越南宏观经济保持平稳,核心通胀率控制在既定目标4%以下。前11月,越南货物贸易达6738.2亿美元,同比增长11.8%。从国别看,中国是越南最大的进口国,美国是越南最大的出口国。
他还透露,越南是东盟签署自由贸易协定最多的国家之一,仅次于新加坡。目前,越南参加了15项自由贸易协定,为越南经济复苏创造了有利条件。
再说菲律宾,许宁宁介绍,第三季度菲律宾经济增速快于预期,增长7.6%;前9月,增长7.7%。预计全年将超过菲律宾政府6.5-7.5%的年度增长目标。
但他也提醒,尽管第三季度的经济表现好于预期,菲律宾仍面临通胀飙升和利率上升的不利因素,10月份通胀率达到7.7%,为14年来最高。
提到马来西亚,许宁宁介绍,第三季度经济增长14.2%,前9个月同比经济增长9.36%,经济增长主要推动力是私人消费和投资增长、大量出口和有利的基数效应。预计今年全年马来西亚经济增长将达7%。
谈及中国与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的贸易情况时,他说,前10月,中国与越南贸易增长3.5%,中国与菲律宾贸易增长10.0%,中国与马来西亚贸易增长20.1%。
以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为代表,目前,东盟呈现经济复苏态势,成为全球经济中的稳定地区。然而,当前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受阻不畅、全球及区域通胀压力加大、能源危机和粮食危机等多重负面因素叠加影响的形势,使得具外向型特点的东盟经济面临着严峻考验。
许宁宁进一步说,为此,东盟正在着力推进共同体建设,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和提升有关多边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开放水平,开创数字经济、绿色经济新增长空间,深化与对话伙伴合作。
他强调,东盟地区在中国实施共建“一带一路”、“双循环”经济发展对外循环中具有重要的位置。当前,中国与东盟各国正在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建设中推进经济合作,携手发展。(完)
【光明云说法】为入职而“假结婚” “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
都市情感剧《爱的二八定律》讲述了女主秦施为了满足知名律所入职女律师需已婚的要求,与男主阳华阴差阳错“假结婚”,但是历经种种“真相爱”的故事。“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假离婚”和真离婚哪个算数?这些问题不论是在剧中还是剧外都有探讨的必要。一起来听听法官怎么说。
“假结婚协议”vs真登记结婚
秦施为了入职诚与慧律师事务所伪造了自己“已婚”的身份,阳华为了躲避母亲的催婚让秦施假扮自己的未婚妻,二人一拍即合约定了半年的假结婚期限并签署了协议。后来律所在整理档案时要求秦施补齐已婚的材料,二人决定登记结婚,并签署了为期三年的“结婚协议”及婚前财产协议。
秦施和阳华签署的为期三年的“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之规定,结婚登记应自愿合法。所谓自愿,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且“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所谓合法,即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或者规定的可撤销的情形。
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武鑫蓉说,只要男女双方自愿领证,且不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到法定婚龄、受胁迫、隐瞒重大疾病等情形,婚姻关系对登记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论双方有无感情基础、是否真心建立婚姻家庭关系、登记结婚有何种目的,在法律上都是“真结婚”。因此,秦施和阳华的“假结婚协议”不能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剧中,秦施“假结婚”是为了满足律所苛刻的入职条件,而现实生活中,通过“假结婚”想要达到的目的多种多样,如为子女办理户口、取得买房资格、过户购车指标等。看似一纸简单的婚约能撬动巨大的利益杠杆,实则隐藏着更多、更复杂的法律风险。”武鑫蓉说,第一,人身风险。第二,财产风险。第三,继承风险。
秦施和阳华“假结婚真相爱”的经历固然浪漫,但现实更多的是“人财两空”的狗血。不论从哪个方面看,“假结婚”这种破坏法律严肃性和婚姻神圣性的“饮鸩止渴”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
“假离婚协议”VS真离婚
除了“假结婚”,“假离婚”这个概念我们也不陌生。虽然本剧中没有演绎,但是其他的热播剧和日常生活中,为了取得购房资格、逃避共同债务或者获取其他利益“假离婚真分手”的例子比比皆是。
“假结婚协议”中男女双方为保护个人财产往往进行最清晰的分割,如约定分别财产所有制;而“假离婚协议”中为了达到最终目的,势必会存在妥协、隐瞒、退让,如将本应平等分割的房产约定为一方所有。当“假离婚”变“真分手”,签署的假离婚协议是否有效?能否对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假离婚”是夫妻双方为获取某一利益约定暂时离婚,待达成目的后再行复婚的行为。与“假结婚”一样,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在民政局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在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民法典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男女双方想要恢复婚姻关系,只能重新登记结婚,但凡一方“假戏真做”不愿复婚,都无法“破镜重圆”。
武鑫蓉说,如果“假离婚”引发财产纠纷,法院可依据诉求对所谓的“假离婚协议”中当事人处分财产的真实意愿进行审查,并从当事人在签订协议前后的相关行为予以认定。如果通过举证质证可以确认签署离婚协议并非基于夫妻双方情感破裂而是为了追求其他利益,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财产分割条款无效。如果有证据证明“假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并非双方真实意愿,则应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配。
承载着感情与责任的婚姻不应成为利益的牺牲品。切莫因“小利”失“真情”,最后“鸡飞蛋打”。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